国有产权进场交易 · 程序导航与卷宗工厂
当前卷宗/北辰置业 30% 国有股权转让项目
模块一

处置立项与路径导航

按标的类型、比例、金额判定批准层级与法定程序清单。任何情形均须进场公开,系统不会给出「可以不进场」的结论。

路径判定台

规则引擎瞬时给出程序地图;复杂情形请使用右侧路径问答,引用 32 号令与地方细则。

法定程序地图

必须进场集团决定并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
  1. 01内部决策
    主办 · 标的企业董事会 / 股东会

    可行性研究、职工安置方案(如涉及)、法律意见书一并上会。

    时限:决策日至评估基准日宜紧凑,避免基准日空转
  2. 02批准机关
    主办 · 集团决定并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

    批准文件确定的交易条件不得在挂牌时擅自收紧或放宽。

    时限:批复有效期以批文载明为准
  3. 03审计评估
    主办 · 选聘的备案评估机构

    挂牌价不得低于评估结果(另有规定除外);系统不计算、不建议成交定价。

    时限:报告有效期 1 年;挂牌前须完成备案
  4. 04进场挂牌
    主办 · 产权交易机构

    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。交易条件与决策/批复口径须一致。

    时限:信息披露 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
  5. 05受让资格
    主办 · 交易机构组织、转让方复核

    资格审查完成前,竞买人身份对业务部门屏蔽,防止围标串通。

    时限:公告期内报名,期满组织资格确认
  6. 06价款交割
    主办 · 财务 / 法务 / 交易机构

    价款到账核销、工商变更、档案归卷闭环后方可办结。

    时限:合同约定付款日;逾期三级预警
  • 标的含土地房产:评估须单列土地、房屋权属及他项权利,挂牌条件不得变相指定受让人。
  • 评估报告有效期自基准日起一年,挂牌成交日须落在有效期内。
  • 价款原则上一次性付清;分期须符合交易机构规则并在合同中锁定担保与逾期责任。
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 32 号)第 3、13、16、31 条
第 32 号令第 21–28 条:信息披露、受让方资格、交易方式
第 32 号令第 12 条、第 33 条:评估与价格,成交价不得低于评估结果(另有规定除外)
涉及土地使用权的,须遵守土地管理及地方交易细则,不得拆分绕场。
程序路径仅供内部导航参考,正式程序以批准机关批复及产权交易机构规则为准。系统不得、亦不会出具「可以不进场」的结论。
在途及办结项目
编号项目类型状态金额当前厅门
GZCQ20240524001产权转让挂牌中12,600.00 万元04 挂牌
GZCQ20260311008两非资产转让程序推进8,400.00 万元03 评估
GZCQ20260702014增资扩股立项中62,000.00 万元01 决策
GZCQ20260118003产权转让程序推进33,600.00 万元02 批准
GZCQ20241109002两非产权转让已交割4,800.00 万元06 交割
GZCQ20251022006两非资产转让交割中15,600.00 万元06 交割

路径判定问答

复杂情形(国有相对控股、多标的打包、涉土地房产)给出程序建议并引用条文。不会出具可以不进场的结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