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市级单位 · 主办
物业监管、房屋共用部位维修、公共区域照明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条 · 不得将部门监管职责压给街道
承办率96%
办结率91%
展开职责依据。禁止把部门职责派给基层街道主办。
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市级单位 · 主办
物业监管、房屋共用部位维修、公共区域照明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条 · 不得将部门监管职责压给街道
区城市管理委员会
区级单位 · 协办
市政道路坑槽、人行道破损、积水点整治
城市道路管理职责清单 · 区管道路养护
东华门街道办事处
街道 · 协办告知
协助联系物业、现场陪同、不得作为职能主办
街道三定方案 · 仅协调,不承办部门事项
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
区级单位 · 主办候选
物业服务监管、专项维修资金、小区公共设施
区级物业监管权责清单
市城市管理委员会
市级单位 · 不派
市容秩序、户外广告、市管道路
非市管道路、非占道经营,不作为主办
区水务局
区级单位 · 不派
排水管网、河道、二次供水
积水因路面破损,非管网堵塞主责
AI 辅助填单与派单建议,不关闭工单、不代替职责界定。禁止把部门事项压给街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