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责依据
先对目录再派单。物业公共区域照明属物业服务监管,在住建;区管道路坑槽在城管。街道不是万能兜底。
| 事项 | 主办 | 街道角色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
| 物业公共区域照明 | 住建部门(物业监管) | 不得主办 | 监管在住建,街道仅协助联系物业 |
| 区管道路坑槽积水 | 区城管委(道路养护) | 现场陪同 | 按道路权属派单,禁止一律下沉街道 |
| 二次供水停水 | 区水务局 / 供水企业 | 应急告知 | 企业能办的不进行政流程空转 |
热点治理 · 每月一题候选
高频聚类供「每月一题」。不作自动决策。
物业公共照明长期不亮
候选「每月一题」 · 东城、西城
86
+18%
小区出入口路面破损积水
本周上升 · 东城、朝阳
64
+27%
供热末端不热
供热季已过 · 全市
41
-12%
学区学位咨询
知识库可答 · 东城
33
+4%
井盖松动异响
可并入道路养护 · 东城
29
+9%
每月一题候选
AI 辅助填单与派单建议,不关闭工单、不代替职责界定。禁止把部门事项压给街道。